装饰合同少了这两字可能会损失几万元-装饰合同注意事项

作者:周子恩 浏览量:1 发布时间:2023-03-10 12:13:57

很多装饰公司以极低的价格做噱头,让要装饰的业主签了装饰合同,装饰时,却发现钱多了很多。但装饰公司却说一切按照装饰合同规定内收费的在我们签装饰合同时都有哪些陷阱让我们多花钱还没地方讲理呢?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一起和买家宝小编看一下吧

陷阱一:施工面积的确定

一位需要进行室内装饰的朋友找了家装饰公司做硬装,当时装饰合同签的是按建筑面积收费。签完合同后比房屋面积多出来十几平米建筑面积是包含了公摊面积的,室内装饰范围并不包括公摊部分一家的公摊面积至少都是十多平,以现在的装饰价格来算损失了一两万啊

陷阱二:付款方式

我们很多朋友签的装饰合同时付款方式都是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照这样的付款方式工期过一半后,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约95%的费用,即使装饰的后期出了问题,你也把钱交完了。建议在签订合同时,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

陷阱三:建筑材料的“偷梁换柱”

很多装饰合同里,装饰公司对材料写得含糊其辞,实际装饰时,可能用假冒伪劣的材料。当业主追究时,装饰公司便拿出当初的合同,称业主没有指定材料品牌。有的装饰公司还在合同中注明,装饰中如原品牌材料没货时,乙方装饰公司可临时更换相同型号的材料。但这个“同”,是同质量的还是同类材料的,却未写明。

陷阱四:增减项目的约定

一些增减项目有时已经口头约定过哪些免费或者用哪些品牌质量的材料,但是如果装饰合同中没有明确写出来,很可能出现偷梁换柱、更换价格的现象

装饰合同注意事项

一、所有装饰合同及文件一定要有公章

签署装饰合同、预算书、材料交接单、工程变更单、付款凭证以及结算书等时,一些消费者为图方便往往不要求装饰公司在这些文件上加盖公章,而是觉得只要有具体经办人的签字即可。其实,很多经办人的签字并不具备法律效益。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除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能够代表公司以外,其他人员只有经过公司授权后才能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因此,当文件仅有经办人员或设计师签名,消费者便无法将该文件与装饰公司联系在一起。因此,消费者最好要求装饰公司在每份文件上加盖其的公章,这样将免除日后诉讼中出现举证责任问题。

二、认真读懂装饰术语的背后含义

对消费者来说,许多装饰专业术语是从未听说过的。但消费者专业知识的不足并不能改变法律所奉行的规则,法律在消费者未明确自己对装饰标准的要求时,由此所产生的不利后果是由消费者自己来承担。

比如,消费者与装饰公司未约定装饰所使用的板材标号,则装饰公司有权在符合国家标准的板材中进行选择;其完全可选择甲醛含量较高但价格相对便宜的“E2”级板材,而不选择甲醛含量低但价格较昂贵的“E1”级板材。因此,消费者在装饰前,应尽可能地了解些基本的装饰知识,并据此对合同中的内容予以明确。

三、费用支付方式要谨慎

现在很多消费者更倾向于支付宝转账和微信转账,但是这种付款方式存在着极大的风险装饰人员身份复杂且流动性大,在此情况下,如消费者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工程款,则装饰公司事后可能辩称公章被经办人员盗用,收款是经办人员的个人行为,而公司并不知情等,如果进行转账支付,一定要确认是公司承认的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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